一、总体情况
2021年第三季度,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12315平台全口径接收各类信息共4936件。其中通过市局12315平台交办4925件,占信息总量99.8%;通过12315现场、电话接收11件,占信息总量0.2%。通过12345交办1306件。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.9万元。
二、接收的投诉、举报数据情况
(一)投诉情况
2021年第三季度12315系统共接收消费者投诉3523件,其中商品类投诉1914件,占投诉总量的54.3%;服务类投诉1596件,占投诉总量的45.2%。
1、商品类投诉情况:商品类投诉前三名分别是:一般食品729件,家居用品237件,服装、鞋帽193件。
2、服务类投诉情况:服务类投诉前三名分别是:餐饮和住宿服务232件;文化、娱乐、体育服务178件;美容、美发、洗浴服务171件
(二)举报情况
2021年第三季度12315系统共接收消费者举报1413件,其中商品类举报864件,占举报总量的61.1%;服务类举报541件,占举报总量的38.2%。
1、商品类举报情况:商品类举报前三名分别是:一般食品270件,家居用品84件,化妆品56件
图三:商品类举报情况
2、服务类举报情况:服务类举报前三名分别是:餐饮和住宿服务181件,销售服务57件,美容、美发、洗浴服务40件。
图四:服务类举报情况
三、投诉举报热点
1.一般食品类
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①商家销售“三无产品”;②商家利用网络平台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有特殊功效;③商家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食品;④商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等。
2.美容、美发、洗浴服务类
消费者的投诉问题反映在①商家利用虚假信息骗取消费者进店消费,不消费不让出店门;②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后,商家闭店;③商家收款与实际标价不符;④消费者在商家办理美容理发等服务,效果不佳,不予退费等。
3.餐饮和住宿服务类
投诉举报问题主要有①商家涉嫌超范围经营;②工作人员无健康证;③食物内有异物,食品卫生差;④商家涉嫌“所经营食品与标识标签不符等。
4.化妆品类
问题涉及:①商家涉嫌虚假宣传,销售功效型化妆品;②商家涉嫌销售掺杂掺假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,冒充合格商品;③商家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化妆品;④商家涉嫌擅自修改化妆品生产日期等。
5.销售服务类
问题集中在:①商家涉嫌无照经营;②未明码标价;③使用“禁止自带酒水”、“包房设最低消费”等 “霸王条款”;④商家计量器具不准确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