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为持续加强该条例宣传贯彻力度,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从9月24日-9月30日,利用一周的时间,采用多种方式,开展“安全用妆、美丽有法”宣传活动,持续加强《条例》的宣传贯彻力度,既提升化妆品市场监管能力,也让更多人的企业和个人知法懂法,更加规范化妆品从业者经营行为,此次宣传教育活动,成效明显。
一是强化系统内部培训学习。及时制定《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关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实施方案》,通过会议培训、微信群交流等形式,组织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学习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及配套文件内容,深化监管人员思想认识,确保条例配套文件全面准确执行,持续增强服务市场监管的能力。
二是扎实开展“宣传周”宣传活动。按照吉林省化妆品“安全用妆、美丽有法”活动方案,南关分局首先通过辖区大型商圈、门店LED屏滚动播放宣传用语,提前预热,营造浓厚宣传气氛,9月25日在重庆路活力城举办了化妆品“安全用妆、美丽有法”启动仪式。在化妆品专柜以“一对一”的宣传模式,向化妆品经营单位宣传《条例》相关条款和法律责任,督促各经营单位切实加强自我学习、自我充电,落实主体责任,增强员工法律意识,做到遵法生产、依法经营。
三是强化社会公众氛围营造。结合“宣传周”等宣传活动,通过上街宣传、发放宣传资料、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,在宣讲化妆品使用常识、法律知识,解答化妆品相关问题,推广 “化妆品监管”宣传小视频的同时,向公众宣传《条例》全文、政策解读、专家释义等内容,增强公众对化妆品的认知水平和安全使用意识。
目前,南关分局共开展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有关培训2期,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条例知识2期,向化妆品经营企业及周边群众发放相关宣传资料900余份,解答群众问题咨询50人次,努力营造了群众关注、支持的良好氛围。